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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上调!事关昌吉州住房公积金

来源: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5-07-21 作者:智汇庭州服务 浏览量:

7月14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通知

↓↓↓

宣布调整

昌吉州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新基数

从7月起执行

覆盖全州所有缴存单位及在职职工

其中

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增加140元

最低月缴存额增加28元

据了解

此次调整依据

昌吉州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

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年均工资总额为116634元

月均工资为9719.5元

按不高于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测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159元

据此测算

我州单位、职工按最高比例各12%

计算的月缴存额上限为6998元

(单位与职工各缴存3499元)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政发〔2024〕66号)发布的

昌吉州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基数最低下限为1890元

昌吉州单位、职工

按最低比例各5%计算的

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单位与职工各缴存95元)

与上年相比

本次调整后的

最高缴存基数上调582元

最高月缴存额增加140元

最低缴存基数上调270元

最低月缴存额增加28元



此举不仅使

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金额得到增长

更意味着住房权益的“升级”

——购房贷款额度、提取额度

及账户累计额等

均会随基数合理变化得到优化

切实增强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底气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综合业务科科长李东表示

此次调整是昌吉州落实

住房保障政策、优化民生服务的重要举措

旨在通过动态调整机制

使住房公积金制度

更好地适配职工住房需求

为刚需及改善性住房消费

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加强线上线下指导

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让政策红利精准惠及每位缴存职工




温馨提示

各缴存单位

可通过单位网厅在线申报

无需跑腿

确需线下办理的

可前往公积金窗口提交材料

流程高效便捷

职工若对个人缴存基数有疑问

可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或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

热线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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