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400-880-XXXX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咨询

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5-08-12 作者:智汇庭州服务 浏览量: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注意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号)中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哪些假期不计入

年休假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智汇庭州人力资源服务 新ICP备2025019322号

地址: EMAIL:admin@admin.com

人力资源证: (新)人服证字(2022)第060200号23

Powered by PHPYun.

关注

用微信扫一扫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