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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5-07-11 作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浏览量:


哪些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





  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如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等,由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诊断结论

职业病的范围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可以参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有职业病

还能领到工伤待遇吗?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有关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上述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那么,退休后鉴定出职业病,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吧!

办理退休手续后

  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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