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休产假的姐妹们注意啦!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为大家提供了 一份特殊的收入保障 那么领取的生育津贴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小午这就为大家揭晓答案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有的地方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比如北京。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发放,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 以北京市为例——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社保缴纳基数÷30×产假天数 如果您单位上年度月均缴纳基数为6000元,产假为128天(不含延长天数) 生育津贴:6000÷30×128=25600(元) 一般不可兼得。 ■若女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且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其平均工资,企业需要补足差额,若未享受生育津贴,企业应当支付产假工资。 注意: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 不需要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假设小云交完五险一金,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度8万元,其中包含5万元生育津贴。 8万元应缴纳个税548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12=2520),如果将生育津贴作为免税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8-5=3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的部分,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小云应缴纳个税3万元×3%=900(元)。 那么,小云能申请退税金额为5480元-900元=4580(元)。 对于员工个人取得的生育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申报,公司在申报预缴个税时,同时将符合标准的生育津贴,填入免税收入项。 在减免事项表免税收入界面,补充完善免税事项名称等内容。即可按政策享受免征。 若该免征项目未在扣缴阶段填报减除的,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可将生育津贴填报在其他免税收入栏目中,申报减除。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栏目中的”【开始申报】,在标准申报页面点击【其他免税收入】,点击右上角【新增】。 第二步:收入类型【工资薪金所得】,所得项目小类【正常工资薪金】,免税事项选择“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据实填写金额,备注中可简要说明实际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保存后退出信息填写表单,该条信息会显示在【其他免税收入】页面。点击【返回】,回到申报页面,免税金额自动在申报表中带出。 ■如按以上操作产生退税,提交退税申请后,后续还要经过税务审核。可能要求纳税人提供补充资料,如社保机构核准的生育津贴申领凭证、人社部门提交发放生育津贴的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 ■如果生育津贴在单位预扣预缴时已经做了免税收入申报,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切勿重复填报。 ■若产假跨年度,比如产假是2024年12月-2025年2月,则要到2026年汇算清缴申报2025年收入退税时才可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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