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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年但试用期要6个月,对吗?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6-03-05 作者:智汇庭州服务 浏览量:


试用期是六个月,但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年,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应该有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

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哦!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转正后将其调入其他部门,再以此为由要求新增试用期,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哦。


试用期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不得低于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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