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将进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调整。调整后,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的模块和操作将发生部分变化,请各用人单位及时关注。具体调整内容及操作如下:
一、调整内容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至当年年底,用人单位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申报新参保职工缴费工资、调整职工年度缴费工资。
特别强调: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如新疆2026年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用人单位申报、调整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的操作流程不变,仍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二、新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工资操作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至当年年底,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申报新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未按时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单位,参照上述操作执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说明
用人单位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使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新参保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1.选择生效年度。选定生效年度后,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将在生效年度内有效。
2.填写新缴费工资。默认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可按需求切换至“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点击“添加”可通过单个录入、外部文件导入、批量添加职工等方式填写新缴费工资,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人员申报页面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险种申报界面
(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操作说明
用人单位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使用【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新参保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1.选择生效年度。选定生效年度后,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将在生效年度内有效。
2.填写新缴费工资。默认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可按需求切换至“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通过单个录入、外部文件导入等方式填写新缴费工资,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人员申报界面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险种申报界面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工资申报提交成功界面
三、职工缴费工资调整操作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至当年年底,用人单位如需调高职工缴费工资,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或者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缴费工资调整;如需调低职工缴费工资,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告》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说明
用人单位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使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职工年度缴费工资调整。
1.选择生效年度。仅允许调整当年的缴费工资。选定生效年度后,本次调整的缴费工资将在生效年度内有效。
2.填写调整后的新缴费工资。默认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可按需求切换至“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点击“添加”可通过单个录入、外部文件导入、批量添加职工等方式填写调整后的新缴费工资,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上年缴费工资默认不可编辑,新缴费工资默认显示所选年度已申报的最新工资并支持修改。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人员申报页面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险种申报界面
(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操作说明
用人单位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新疆),使用【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职工年度缴费工资调整。
1.选择生效年度。仅允许调整当年的缴费工资。选定生效年度后,本次调整的缴费工资将在生效年度内有效。
2.填写调整后的新缴费工资。默认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可按需求切换至“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通过单个录入、外部文件导入等方式填写调整后的新缴费工资,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人员申报界面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按险种申报界面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工资申报提交成功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