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前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 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 组织、个人进行调解 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十日内 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应当开庭审理 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参与调解。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 第七十二条规定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 第七十三条规定

Copyright C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智汇庭州人力资源服务 新ICP备2025019322号
地址: EMAIL:admin@admin.com
人力资源证: (新)人服证字(2022)第060200号23
Powered by PHPYun.